机场应急救援管理的内容
1、即“最大限度抢救人的生命及减少财产损失,预案完善、准备充分、出动及时、救援有效的原则”,以此作为机场应急救援工作的总纲和全体参加救援人员的行为准则。
2、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援工作,有效应对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,避免或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,尽快恢复机场正常运行秩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和《民用机场管理条例》,制定本规则。
3、非航空器突发事件则包括对机场设施的爆炸物威胁、机场设施失火、危险化学品泄露、自然灾害、医学突发事件以及不涉及航空器的其他突发事件。航空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响应等级分为三个级别:原地待命、集结待命和紧急出动。
4、突发事件分类和应急救援响应等级、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其职责、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、应急救援的设施设备及人员、应急救援的处置和基本要求、应急救援的日常管理和演练、法律责任、附则9章72条,自2011年9月9日起施行。2000年4月3日发布的《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援规则》(民航总局令第90号)予以废止。
5、发生本规则第八条所指明的应急救援等级为紧急出动的突发事件时,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在最短的时间内组成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,由机场应急救援总指挥或者其授权的人担任现场指挥员,在总指挥的总体救援行动意图下,统一指挥突发事件现场的各救援单位的救援行动。
6、广播、各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在引导人员疏散时的职责、疏散路线、对被疏散人员的临时管理措施等内容。
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
1、非航空器突发事件则包括对机场设施的爆炸物威胁、机场设施失火、危险化学品泄露、自然灾害、医学突发事件以及不涉及航空器的其他突发事件。航空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响应等级分为三个级别:原地待命、集结待命和紧急出动。
2、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援工作,有效应对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,避免或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,尽快恢复机场正常运行秩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和《民用机场管理条例》,制定本规则。
3、为了规范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援工作,有效应对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,避免或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,尽快恢复机场正常运行秩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和《民用机场管理条例》,制定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。
4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和《民用机场管理条例》,制定《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》。该《规则》于2011年8月9日以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208号公布。